开立医疗(300633):2025年交易量排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- 加密货币所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(周凌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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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(周凌宏)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在任职期间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2
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内部制度的要求,忠实、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。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:一、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
周凌宏简历:男,1965年生,中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留权,南方医科大学二级教授,博士生导师及博士后合作导师。长期致力于医学物理、智能精准放疗及医学影像设备等领域的研究开发,在我国高端诊疗装备自主研发与转化应用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。先后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0余项,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突破的完整科研链条。早期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完成了“八五”科技攻关项目,主持完成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“十二五”科技支撑计划课题、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(首席科学家)、“十四五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。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、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科技奖励8项,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,学术影响力广泛。
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,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,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。
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,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,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。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,积极参与讨论,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意见。本年度,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,均投出赞成票,没有反对、弃权等情形。在股东会中,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。
2025年度,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,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,均亲自出席会议,对定期报告、内部审计、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,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,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。
报告期内,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,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》的相关要求,在工作中认线、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
2025年度,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,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,严格按照公司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、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》等相关制度规定,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。
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有关的制度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线年度,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,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。
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,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、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2025年度,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;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;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、咨询或者核查;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。
2025年度任职期间,本人积极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会议,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的关注事项进行细致聆听和询问,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,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。
报告期内,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,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,听取中小股东诉求,就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,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,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2025年度,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,通过参与董事会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、股东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,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。2025年度任职期间,本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,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,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、高管履职情况、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。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政策及市场变化,注意公司相关报道,及时掌握公司相关的经营动态,并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。
(四)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,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,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,决策程序合法,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。
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、2025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、2024年年度股东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深圳分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,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天健事务所”)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。
在会前,独立董事评估了天健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、独立性和专业能力,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。天健事务所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、法规,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,为公司出具了真实、准确的审计报告,公正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。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。
年度,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;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。
(七)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
经认线年度公司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、合理,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,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。
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,公司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,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、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、《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等的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报告期,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的议案》等相关议案,并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。本人认为: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》、深圳证券交易所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关规定,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,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。
2025年,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,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,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、监督制衡、专业咨询作用,推动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,维护公司整体利益,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。
2026年,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,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,关注公司规范运作,继续加强现场履职,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、公正与独立运作,并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》的签字页)


